由德国知识产权(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)保障的保护只在联邦德国的境内有效。出口企业通常关心在他们感兴趣的外国市场为他们的发明设置保护。
根据要求保护的国家及其数目,可以提交国家知识产权申请或者欧洲或国际专利申请(PCT)。
德国知识产权的申请人或所有人可以在12个月的期限(优先权期限)内向一些重要的工业国提交相应的申请,优先权期限从首次提交德国申请的申请日起算。在优先权期限内,可以获得德国专利局对于所申请的专利的可保护性的初步意见,并因此可以估计成功的可能性。
利用有关程序提供的所有的机会,在做出最终决定(是否申请国家专利以及在哪些国家申请)之前的时间段可以最长达到初次德国申请的申请日起30个月。